桓台县地税局服务承诺
一、服务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
2.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和超时默认制,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办税环境。
3.推行政务公开,做到税收法规、岗位责任、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纳税定额、违章处罚、工作纪律、社会监督“八公开”。
二、服务时限
税务登记:纳税人申请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齐全,资料完备,符合规定条件的,3个工作日(法定30日)内办理完毕。
纳税申报:纳税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纳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随到随办。
发票发售、印制: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手续齐全、资料完备、符合规定条件的随到随办。
税款减免:对纳税人报送的减免税申请报告,经审查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税务机关审批;对上级机关下达的批复文件自收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
税务检查:相同内容的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时提前下达通知书,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调帐检查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法定3个月),对群众举报案件,认真登记,线索具体的,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在新闻媒体或办税厅内公告。
业务咨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热情、主动、耐心、细致,比较明确的立即答复,一时不好明确、需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3个工作日内给于答复。
税务行政复议:自收到纳税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10日)内做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且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定6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