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分局 纳税服务中心 现有干部职工 14人,担负着全区纳税服务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在市局、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推进“一窗式”优质、高效、文明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区、市、省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市级“精神文明示范窗口”。
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税法和征管法以及上级关于纳税服务工作各项规定,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组织、协调全区纳税服务工作,推动并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受理涉税咨询,牵头组织纳税辅导培训,为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事项和了解税收政策法规提供服务。
4、负责外部网站的业务功能规划、实施应用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网上发布税收法规、政策、公告、通知,协助有关单位处理网上其他有关涉税事项;指导、监督下级外部网站的管理工作。
5、规划、建设、管理本系统12366服务热线工作。
6、通过12366服务热线受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各级地税部门、地税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偷、逃、骗税及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照规定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查处,并负责催办。定期统计分析受理情况。
7、接收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
8、负责针对纳税人的日常宣传工作,参与针对纳税人的重大宣传表彰活动。
9、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纳税服务中心负责社会综合治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