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地方税务局

全局概况

工作动态

办税指南

网送税法

制度公示

12366专栏

       沂源县地税局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安全和上下联系畅通,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正式人员、紫帝公司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每日晚间(冬季每日晚700900;春秋每日晚

730930;夏季每日晚8001000)。

    每周六、周日及各节假日。

    三、值班地点:一楼总值班室

    四、值班人员职责与纪律:

    1、值班时间视同正常工作时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严禁脱岗现象发生。

    2、提高警惕,对院内和楼内注意巡逻检查,严防外来人员入内,杜绝不安定因素存在。

    3、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1)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领导汇报,得到领导指示后,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汇报时要果断处理,事后及时汇报。 

    3)值班期间遇停电现象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及信息管理科人员,以确保微机服务器及电话交换机正常运行。

    4)夜间值班工作中,在本制度第二条所规定的值班时间以外至次日早800前,如出现需要请示或解决的问题,由局保安人员通知当日晚间值班人员,当日晚间值班人员再按上述规定妥善处理;如因通知不及时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责任事故,由保安人员负责。值班人员交班后,安全责任由保安人员负责。

    4、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含休假、病假、事假),自行联系局机关其他正式干部职工调整值班时间,但需明确责任。

    5、对各分局及保安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严格查岗,做好查岗记录及与保安人员交接班记录。每班交班前要打扫好值班室以及一楼卫生间卫生,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五、几项规定:

    1、局机关45周岁以下人员均应按规定值班。“五一”、“十一”长假白天2 人值班,其他时间1 人值班。

    2、给予值班人员值班费补助。标准为每日白天、晚上值班人员每人10元。值班期间,如出现脱岗现象,扣发值班费。如出现责任事故,对值班人员另给予10元处罚,并按县局有关规定处理。

    3、值班室只设可接听的外线电话(3240522),值班人员电话查岗用各自办公室的电话。警卫人员报警用磁卡电话,实行定额管理。

    4、值班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遣。

    5、办公室要随时对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6、本制度自2003111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