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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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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社会综合治税暨地方税源普查工作会议在县迎宾馆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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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全县社会综合治税暨地方税源普查工作会议在县迎宾馆召开。会议由县财政局局长郭忠和主持,县地税局局长陈志刚通报了2006年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奖励情况,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明涛到会并作了主题讲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全县税源管理再上新水平。 一是突出一个总抓手地位。提高思想认识,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全县财源建设中的总抓手,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更大成效。调整并加强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机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发挥好领导和推动作用,财税主管部门要靠上抓,发挥执法主体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具体抓,积极主动地协税护税。 二是充分发挥两个关键环节的职能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涉税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特别是充分利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这一平台向税务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不断扩大信息采集面,提高工作质效。同时,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承担起相关税款的代征、代扣义务,严格依率代征、代扣,做到足额代扣、代征,及时上解税款,不得延压、截留税款,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解缴入库。 三是抓住三个突破口,推动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新突破。会上向与会单位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零散资源税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四房”税收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县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力争在“四房”税收管理、零散税源控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户源登记普查、税种登记普查、应税房产、土地、车船使用普查和所得税、营业税以及涉外税收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县地方税源底数,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四是完善四个长效机制,保证综合治税扎实深入、富有成效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巩固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政府协调的制度化,提高政府对综合治税的推动和领导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和年度政绩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深化监督检查机制,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单位根据联系会议制度,密切沟通与联系,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偷逃漏税行为打击力度,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稿件提供:沂源县地方税务局 ) 发布单位:沂源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发布人:王伟 审核人:孙富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