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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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地税局行政事业单位税源普查效果明显
2007年06月12日

 

       近日,沂源县局开始对辖区内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地方税源普查,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边普查边宣传边清缴税款的普查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已对4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普查,由于新《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不再享受免税政策,通过普查增收车船使用税10万余元,增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100余万元。

   县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源状况,首先明确这次行政事业单位的普查重点是应税车船、出租房产、个人所得三个方面。其次是加强宣传。把这次普查当作一次良好的税法宣传机会,主动把《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法宣传资料送到被普查单位,并积极宣传这次税源普查的重要意义,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全面清查核实,摸清现有税源状况。通过对被普查单位所有应税收入进行详细的普查登记,摸清了税源底数。对普查出的应税未缴的收入,本着谁普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税款追缴入库工作。

(稿件提供:征收管理科) 

 发布单位:沂源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发布人:王伟     审核人:孙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