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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数据“大集中”公告
为山东省地税局党组于2006年10月21日作出了正式启动山东地税“大集中”工程建设的决定。实施山东地税省级“大集中”,是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提高信息化支撑能力、推动山东地税继续深化各项管理的迫切要求,是适应全国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同时,将山东地税省级“大集中”工程纳入国家“金税三期”建设总体规划之内,利用“金税三期”确定的设备环境,开发应用一套成熟的“大集中”软件,实现山东地税税收征管数据的省级集中处理,以适应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大趋势,满足山东地税当前事业发展和工作进步的急需,支撑不断增长的税收管理需要。
山东地税省级“大集中”工程项目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信息系统功能必须覆盖税务系统“征”、“管”、“查”各项业务的要求,目标是建立一个依托计算机广域网,实行省级集中处理模式,功能覆盖所有业务环节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地方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山东地税省级“大集中”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网络建设、安全体系建设、运行维护体系建设、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和人员培训六大方面的内容,
“一期”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基本涵盖了税收征管的主要业务,实现了山东地税税收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根据省局“大集中”工程要求,高青地税局将于今年12月11、12日对全县除个体户以外的纳税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和网上申报的使用。从2007年12月18日开始,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地税部门将停止受理各类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等业务,各类申报业务正常进行。2008年1月1--6日,地税系统将集中力量进行上线准备,1月7日将对外进行正式纳税申报,申报期作相应的调整。
由于地税系统进行“大集中”工程建设,将会给纳税人带来一些不便,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高青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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