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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分局、各县局、市局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指导,市局专门成立了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领导小组,由高庆功副局长任组长,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科、税收管理二科、国际税务管理科、计划统计科、征收管理科、政工科、稽查局、信息中心和纳税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税务管理科。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机构,明确责任,搞好工作配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提高各级领导重视程度和部门支持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外部网站等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切实把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住、管好、管到位。

二、统一监控运行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1、统一工作进度。今年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体系,摸清项目底数,健全管理档案,明确征收单位、征收方式和责任人;二季度按照信息采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约谈沟通、统计分析、评估检查等管理流程,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规范管理;三季度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四季度总结分析,重点考核,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统一税收政策。各单位要依托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和市局即将出台的《淄博市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及征管实际,选择不同征收方式,统一政策执行标准和执行力度,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税收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3、统一监控方式。市局将统一整合现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管理软件,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建设项目的税收实现和入库情况。在管理软件开发使用前,各单位要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及时对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的各类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

三、重点抓好典型培养和目标考核,不断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水平

市局将在各单位全面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培养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在三季度召开的现场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推动全市工作深入开展。省、市局将采取网上考核和实地抽查的形式,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纳入年度系统重点考核内容。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重大建设项目地方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发[2008]15号文)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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