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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讯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全国阳光工程指导小组日前确定今年为阳光工程质量年,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6亿元补助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安排示范性培训任务350万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由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非农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培训地区以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主,坚持跨地区流动和就地转移相结合,实施订单培训。
据悉,今年阳光工程将围绕当前农民工就业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以强化项目监管和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安排示范性培训任务350万人;培训补助经费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安排培训补助资金6亿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区别对待,原则上东部地区按人均120元~130元、中部地区按人均160元~170元、西部地区按人均180元~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全国阳光工程指导小组有关人士表示,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第一节课制度、台账制度等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推行订单培训,根据申请单位的订单数量和质量确定各培训单位的培训任务,真正让转移能力强的培训单位承担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要规范基地认定,在方便农民参加培训的基础上,认定的基地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这位人士强调,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要按照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保证学员参加培训时间最低不得少于15天,并逐步提高技术含量高、培训时间2个月~3个月的专业培训比例。做好引导性培训,对每个阳光工程学员开展不少于8个课时的引导性培训,内容要涵盖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等方面。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将继续编印《农民进城务工读本》,作为引导性培训教材,免费向农民发放。
据了解,自2004年4月农业部等六部门共同启动实施阳光工程以来,截至2005年底,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补助资金6.5亿元,带动各省省级财政投入10亿元以上,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30万人,转移就业46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