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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送税法的对象及纳税人信息采集

  “网送税法”活动面向全体纳税人。

  开展此项活动的前提是汇集纳税人的电子邮箱地址。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几个渠道留下您的电子

邮箱地址等联络信息,以便我们适时、及时地为您提供“网送税法”服务:

  一、办理税务登记时,在税务登记表上如实填写纳税人信息;

  二、各类经济组织纳税人可在所属区域税收专管员处登记新建或变更的电子邮箱地址;

  三、借助报纸等宣传媒体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参加“网送税法”需求调研活动,留下您的电子

邮箱地址;

  四、登陆我局外网注册,成为我局网站的用户,或直接在“网送税法”栏目内注册登记您的电

子邮箱地址。

注:电子邮箱地址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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