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营业税
第一节:一般知识部分
1、什么是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 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具体地讲,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之一,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税种。
2.营业税的纳税人指的是什么?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外国企业适用营业税的规定,单位中还应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3.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4.如何正确划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称之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在经营营业税征收范围的项目时,又兼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项目,按照新的税制的要求,必须将不同税种征收范围项目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纳税。如果纳税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包括营业税的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5.营业税的税目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
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8%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6.如何确定营业税的营业额?
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是指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7.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8.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所在地申报纳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纳税。
(4)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5)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9.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是指下列单位和个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以上所称其它扣缴义务人为: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末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3)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4)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5)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10.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
另外,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范围。
11.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12.对建筑安装企业向基本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直接列入专用基金的,可否从营业额中扣除,不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是承包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项费用。因此,对建筑安装企业向基本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论企业如何核算,均应作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不得扣除。
13.对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是否征收营业税?
建筑安装营业税的营业额是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全部收入,而材料差价、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是其承包工程收入的组成部分,是建筑安装企业营业额的组成部分,应当并入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
14.招标、投标工程的营业额如何确定?
对招标、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中标的价格为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
15.自建行为的营业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税法规定,对销售自建建筑物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按下列方法计算:
营业额=建筑安装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我省对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5%。
16.建筑业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从事建筑安装业务,应当在所承包的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
(2)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以下简称跨省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我省对建筑业的纳税地点具体规定如下:
(1)税人承包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在应税劳务发生地、即承包的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
(2)纳税人承包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向其企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总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中某施工企业承包的一段工程未跨省的,不能视为跨省工程,其建筑业营业税应在该段工程所在地缴纳。
(3)纳税人承包我省省内跨市、地区的工程,其纳税地点由有关市、地区地税局报省局具体研究确定,对总包的省内跨市、地区工程,但其中某施工企业承包的一段未跨市、地区的,其建筑业营业税仍应在该段工程所在地缴纳。
(4)纳税人承包我省各市、地区内跨县(市、区)的工程,其纳税地点问题省局授权由各省、地地税局依据以上规定精神具体研究确定。
17. 融业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1)贷款
(2)融资租赁
(3)金融商品转让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
(4)金融经纪业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业务。
(5)其他金融业务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金融业务。
18.利差补贴和出纳长款是否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金融机构所得的利差补贴,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出纳长款是因经营差错产生的,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9.保险机构的追偿款收入,是否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追偿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20.“邮电通信业”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邮政: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其他邮政业务;
电信: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电讯业务。
21.邮政部门开展邮政储蓄业务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邮政部门开展的邮政储蓄业务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税,其营业额为邮政部门从银行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储户的存款利息后的余额。
22.对经营浏览场所如何征税?
浏览场所,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浏览场所。对经营浏览场所征税,就是对经营这些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征税,即按销售门票收入依“文化体育业”税目的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3.服务业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24.何谓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种类很多,目前包括在本税目征税范围的有土地使用权、著作权、技术权、商标权、商誉。
25.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1)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征税范围。
(2)转让商标的征税范围。
(3)转让著作权的征税范围。
(4)转让技术权的征税范围。
(5)转让商誉的征税范围。
26.合并、兼并企业行为是否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范围?
合并、兼并企业行为不属于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
27.销售不动产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应为所转让的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节:相关规定
1、营业税,按照以下原则对减免税收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1)、将减免税权全部集中于国务院,任何部门、地区都无权决定减免税;
(2)、只保留统一减免权,对企业和个人一律不予个别减免税;
(3)、统一减免税规定,只保留一些公益性较强,收入水平较低,并且需要国家扶持的经营活动给予免税。
2、如何划分“文化体育业”和“娱乐业”两个税目的征税范围?
一般讲,以观众身份参与听、视、浏览某项活动的行为,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对亲自参与某项活动,自娱自乐的行为,属于“娱乐业”税目征收范围。根据以上划分标准,将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及经营浏览场所的业务,纳入“文化体育业“征收范围;将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等纳入“娱乐业“征收范围。
3、服务业和代理业的征税范围各是什么?
“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从代理业的定义来看,确定是否属于代理业务,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代委托人办理;二是受托事项。“代委托人办理”,是指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确定存在代理关系,关系双方订有合同、协议等。
4、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向对方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没有特殊规定,就执行统一规定。而在具体掌握销售不动产营业额时还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于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一切收入都要征税,包括各种基金、代收费用等;二是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取得实物或经济利益的,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办法计算营业额。
5、缴纳的营业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缴纳的营业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金融保险企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营运税金及附加”(交通运输企业)、“运输税金及附加”(铁路运输企业)、“工会结算税金及附加”(施工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上缴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收到委托贷款利息,借记“银行存款”或有关企业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代缴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财政性存款”等科目。
建筑业安装业务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由部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总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分包单位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代缴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缴纳营业税的核算,按规定第二条进行会计处理)。缴纳营业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保险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缴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具体地讲,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之一,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税种。
6、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1、交通运输业 3%
2、建筑业 3%
3、金融保险业 5%(农村信用社3%)
4、邮政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5%~~20%
7、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5%
9、销售不动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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