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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市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下设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3个直属(派出)机构,现辖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高新区6个分局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15人,担负着全市3万户企业和5万户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任务。
近年来,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和淄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突出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完善、创新各项工作,实现了地税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自1994年组建以来,淄博地税年组织收入总量从建局之初的4.9亿元跃升至2008年的68.66亿元,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99.3亿元,年均增幅20.66%,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全市按经济区域设置了52个中心税务所,建立起了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模式。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市开展了“纳税事事顺”服务品牌建设,建立起了以“办税服务厅、淄博网上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主要载体的服务平台。依法治税不断取得新突破,推行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被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地税系统推广;税务监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所得税管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多项工作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市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局机关党委被表彰为“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所辖 9个区县局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有8个单位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全国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全系统连续十年在全省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连年在全市行风评议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