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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自1998年10月起实行了省以下系统的垂直管理,现辖张店、淄川、博山、临淄、周村、高新区六个分局和桓台、沂源、高青三个县局以及直属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涉外分局三个征收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094人,担负着全市58000余户纳税户的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等12个税种和教育费附加等5种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近年来,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和淄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不断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994-2004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75.88亿元,年均增幅20.34%,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全市按经济区域设置了75个基层征收分局,实现了征、管、查“三分离”。征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起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淄博网上地税局”,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等服务。目前全市网上报税的纳税户达到18800余户,占企业纳税户数的61%,通过网上申报入库的税款占整个入库税款的85%以上。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市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所辖 9个区县局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机关)”称号有5个单位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和“全国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等称号。全系统连续六年在全省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优秀单位,连年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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